用平巷人车运送人员时,在每班发车前,跟车工应认真检查各车的连接装置、轮轴和车闸等。严禁同时运送有爆炸性的、易燃性的或腐蚀性的物品,或附挂物料车。列车行驶速度不得超过4m/s。
平巷人车的乘车人员必须听从工作人员及把钩的指挥,开车前必须将车门或防护链挂好。头和身体及所携带的工具和零件严禁露出车外。列车行驶中和尚未停稳时,严禁上、下车和在车内站立。严禁在机车上或任何2车厢之间搭乘。严禁超员乘坐。严禁扒车、跳车和坐矿车。车辆掉道时,应立即向司机发出停车信号。
平巷人车跟车工应做下列检查:
1、接班后检查连接拆插销、链环、人车联接装置,碰头等各部件应良好。
2、检查乘车秩序,乘员应做好,不得超员,人车联接处严禁站人,人车的安全防护链必须挂好。
3、检查乘员不准有携带超长、超宽的工具,不准将火药,雷管等爆炸性、易燃性、腐蚀性物品或其他物料带入车内。
平巷人车跟车工按下列要求操作:
1、跟车工必须随身携带口笛,用鸣笛做为同电机车司机的信号联络。待全面检查工作完毕并合格后,向司机发出开车信号。发送信号要清晰,准确,严禁用手势或口头喊话代替信号;
2、跟车工必须坐在列车尾车的后一排座位上,行车时注意观察,运行中发生特殊情况及时向司机发出紧急停车信号。
3、运行中发现同一线路后有列车开来,应摇动红灯向后面列车司机发出警号,防止发生追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