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平巷人车运输的安全管理,提高人车运输的综合管理水平,消除人车运输的安全隐患,促进本质安全型矿井建设,一般都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
(1)公司的平巷人车的的管理都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本规定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炭工业企业设备管理规程》。
(2)人车的日常管理、检修及维护由机电三队负责。机电科负责人车日常检查检修的监督及指导;安检科负责人车运输全面动态监督;生产科负责因底鼓等原因,引起轨道变形的调整工作,确保人车平稳运行。
(3)电机车必须配有双操作系统,投入使用必须前有照明后有红尾灯,电瓶装配紧固无松动,连接电气设备的电缆应完整无损,电源接通插销联接器安装紧固无松动,电机车要装配电压表,当电压低于93.5V时严禁继续使用。
(4)电机车的灯、闸、铃、连接装置、撒沙装置必须齐全可靠,闸瓦无过度磨损切能可靠制动,闸瓦控制传动机构灵活可靠。沙箱内装备充足的干燥细沙。各润滑部分要注入充足的润滑油面。
(5)人车每班运行前必须先检查各车辆的连接装置、轮轴及车闸等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开车,运行时机车必须在列车的前端且司机必须使用机车靠近前方的操作系统;
(6)人车必须设专职电机车司机及跟车工,电机车司机及跟车工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并取得上岗证方可上岗。跟车人员必须坐在一节车厢内。每班运送人员前必须检查人车的连接装置、保险链等,无行车安全隐患方可运人。
(7)电车司机要注意运行时的安全措施。要对自己的工作尽责尽力。